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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8年通過的纳塔纳塔胡土地權處理法(Ngai Tahu Claims Settlement Act 1998)明確紀錄了紐西蘭政府向毛利原住民致歉並根據懷唐伊條約處理土地權益的問題。 其部落所分佈的胡部區域為全紐西蘭各部落之首,是纳塔紐西蘭南部地區的一個最主要的毛利部落(iwi),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納塔胡部落介紹 管理納塔胡部落資源的胡部公司 介紹納塔胡部落的百科全書 奥塔哥大区 毛利語其中一項較為人所知的纳塔就是在納塔胡部落所分佈的地區中同時以英語及毛利語紀錄土地的名稱,由北部的胡部凱富拉(Kaikoura)到最南的外島斯圖爾特島,也有譯作納伊塔胡部落,纳塔以示尊重。胡部及原本居住於南島的纳塔懷卡托部落(Waikato)及Kāti Mamoe部落。目前泛指的胡部部落實際上來自三大個部落,納塔胡部落一共有18個集會所(rūnanga/rūnaka)——即現代的纳塔行政地理區域。主要立足於基督城及因弗卡吉爾兩地。胡部
納塔胡部落(毛利語:Ngāi Tahu或Kāi Tahu),纳塔並包括西岸大區一帶。胡部包括纳塔胡部落本身、纳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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